根据清远市爱卫会《关于转发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清爱卫〔2015〕5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灭蚊统一行动日的紧急通知》(清爱卫〔2015〕10号)文的要求,围绕“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和“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建设,为确保全国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除四害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消杀、春季全民健身、清除白色污染”为重点,在全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预防、控制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清除白色污染,共建美丽家园。采取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城乡联动、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台(广播)专题、网络、专栏等媒体,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时间及做法
根据本地病媒生物危害情况,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按标准进行室内外环境投药,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重点加强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使用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力争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22日,为爱卫月宣传发动阶段。单位要做好爱卫月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4月23日至30日,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4月30日,市区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上午清理本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下午清理责任地段卫生。
第三阶段:5月5日至10日,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单位按灭鼠药谷用量进行统一灭鼠(见附件1),灭鼠药谷投放方法及注意事项。蝇、蚊、蟑螂的灭杀可用除虫菊酯类药物。
(二)具体做法
明确责任,科学分工。按照“条包块管,条块结合”、“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爱卫月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单位负责对院内(含单位宿舍区)环境卫生进行改造和管理,定时组织清除四害孳生地,根据自身要求,自行购买除四害药物或委托有资质的除四害服务机构进行除四害有偿服务。
2.市区公共环境的除四害工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除四害服务机构开展除四害。
3.单位负责清理本单位的四害尸体,并按袋装垃圾收集的要求放好,便于环卫工人及时清理。
三、活动要求
1.单位要加强领导,要紧紧围绕“爱卫月”活动的主题,广泛发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把开展“爱卫月”活动作为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具体行动。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通过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达到“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创建”的目的,确保“爱卫月”活动取得实效。
2.单位负责组织发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活动。组织对本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州市四套班子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责任制地段网络表(市区)的通知》(连委办〔2010〕23号)要求,对各自责任地段卫生和单位住宅小区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治理,确保组织充足人员参加,清洁任务落实,清理到位,并把清理物集中堆放,由环卫处负责清运。单位在组织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3.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好单位重点部位的卫生和“六乱”的整治。
4.春季是“四害”孳生繁殖高峰的季节,而“四害”是传播疾病的媒介,要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必需全民参与,单位组织实施行动,才能确保成效。因此,要组织做好除害防病工作的开展。在“爱卫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灭蚊、灭鼠为主的除“四害”行动,实行投药灭鼠、喷杀(或熏杀)成蚊。单位自行组织购药;单位可与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联系服务,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将在4月27至30日集中售药。(市除四害技术服务站地址:连州镇北湖路16号,联系电话:6629457)。
5.单位要确保“爱卫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开展“爱卫月”活动工作方案、情况总结及《2015年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情况统计表》等3份材料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连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并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总结(本单位组织除“四害”工作情况)保存,作为本单位资料内容,以便省、市考核时备查。
连州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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